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现场会在常山召开

文化   2024-10-14 09:06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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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谋划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月11—12日,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现场会在衢州市常山县召开。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林改工作经验和做法,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总工程师、集体林改专班副组长程红到会指导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向军主持会议。

陈博文 摄

徐文光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事关生态安全、事关乡村振兴、事关民生福祉。浙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流转机制、林业金融、采伐管理、国有林场和审批制度六大改革,通过林权改革护佑绿水青山、赋能林业产业、助富山区林农、激活发展潜力,实现了资源变资产、活树变活钱、林农变股东,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全国推广应用,叫响了“林改看浙江”的品牌。

徐文光强调,要聚焦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围绕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的整体目标,做到五个聚焦、五个发力。聚焦“闲置山林子谁来经营”,进一步激发改革效力。坚决落实所有权、长期稳定承包权、加快放活经营权“三权分置”,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钱从哪里来”,进一步激发金融活力。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发挥各级财政和绿色金融引领作用,开发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聚焦“单家独户怎么办”,进一步激发市场潜力。引导股份合作经营,创新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创新林权交易市场机制。聚焦“如何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依托林业资源,坚持保护性利用、生态型开发,综合运用科技引领、产业支撑、生态补偿等手段,有效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聚焦“如何优化林业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政策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拉动社会资本“上山入林”,优化配套政策,提升服务效能,强化科技引领。

徐文光要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强化责任落实,用活用好“4353”工作范式,强化一个专班统筹、一套机制运作、一个平台调度,形成省市县上下联动、条抓块统、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聚力打造更多标志性改革成果;要强化队伍建设,构建起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林业工作队伍体系,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确保林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监督评估,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监测评价,总结推广衢州、丽水全国试点经验做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答好新时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展课题。

程红充分肯定了浙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他指出,浙江是“两山”理论和“千万工程”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全省林业工作特别是林改工作做到了点上开花、面上出彩,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和林业工作的“标杆省”。他表示,浙江制定出台的深化集体林改实施方案,既不折不扣落实了中央文件精神,又充分契合了浙江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希望能够尽快落地落实,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表率。

会上,省林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丽水市、淳安县、常山县作交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以及杭州市等23个市、县(市、区)作书面交流。其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学习了常山县两山合作社、林事服务中心及开化县池淮镇芹源村等点位,直观了解林业资源收储、评估及交易平台、林业数字服务平台及林业股份合作实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负责人,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政府分管领导、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林业科研院所、林业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会议。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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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在全面贯通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的八项主要任务基础上,立足我省林改实际和强村富民需求,用好“稳、活、融、试”4字方针,重点实施持续深化“三权分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切实加强森林经营、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6大方面和引导股份合作经营、创新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支持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等20项主要任务。

浙江的《实施方案》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林改目标上,明确提出了把林业强村富民作为林改的基本目标。在制定政策措施时,我们始终把握“3个坚持”:坚持改革攻坚(林改目的),实现生产关系调整、利益分配重组、营商环境优化;坚持共同富裕(林改目标),实现农民得利益、集体得壮大、市场得发展;坚持系统集成(林改途径),树立系统观念、破除主要矛盾、注重建章立制。

二是在流转方式上,明确提出了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经营模式是我省基层探索总结出的成功经验,改变了10多年来林地一次性低价流转的主要方式,保护集体和农民的长远利益,得到群众的认可,而且利于社会稳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以股份合作为主导建立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支持小农户之间的自愿联合经营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

三是在流转机制上,明确提出了以两山合作社、国资经营公司等为主体建立林权收储担保平台。国资平台在林权收储、担保上具有公信力,不仅保障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壮大集体经济,也有利于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市场化交易林权;符合金融机构对林权评估、保险、监管、处置等融资的要求,从淳安、开化、庆元等地国储林建设的实践来看,非常符合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导向。

四是在市场主体培育上,明确提出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优化制定财政金融支持、发展要素保障、林权权益保护、市场准入机制、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服务保障等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获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业“标准地”双向供给体系,进一步支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在林权价值增值上,明确提出了森林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转化模式。统一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碳账户、项目储备、开发与交易机制。建立省内跨区域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管理机制。支持开展集体公益林地役权改革试点等。

浙江的《实施方案》在全面贯通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的要求,提出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12+N+X”工作思路。

一是把握“3个坚持”。坚持改革攻坚,实现生产关系调整(从一家一户经营逐步转向适度规模化经营);实现利益分配重组(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坚持共同富裕,通过改革要让农民得利益、集体得壮大、市场得发展;坚持系统集成,树立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有效破解林改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二是创造“一股份两平台”。引导股份合作经营,提出了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支持建立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将分散闲置的林业资源集中连片开发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东,收益靠“三金”(租金、薪金、股金),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生产,支持各地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创新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鼓励引导“两山合作社”、国资经营公司等国有公司建立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增长机制,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新林权交易市场机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与管理平台构建林权交易系统,探索建立林权交易事前磋商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林权资产评估和价值发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三是优化“N”个营商环境。优化制定财政金融支持、发展要素保障、林权权益保护、市场准入机制、社会服务保障等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获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业“标准地”双向供给体系,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拓宽“X”个发展途径。坚持正确的改革方法,深化创新运用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权抵质押贷款、林业“标准地”、“一股份两平台”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措,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竹木制造、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等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推进强村富民,助力林区共同富裕。







编辑 || 施政奕
责任编辑 || 周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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