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数据局: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

科技   2024-10-15 00:01   北京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数字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燃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更好地挖掘和利用数据资源的潜力,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资源已成为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然而,在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安全性以及高效流通,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家数据局此次发布的政策,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提出的。通过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可以进一步明确数据权属关系,保障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可以促进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激发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

二、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置运行

数据持有权是指数据主体对数据资源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持有权是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国家数据局此次政策明确提出,要推动数据持有权的分置运行,即数据主体可以将数据的持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离,从而实现数据的灵活利用。

使用权是指数据主体或经数据主体授权的其他主体对数据资源进行使用的权利。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使用权是实现数据价值的关键。政策鼓励数据主体通过授权使用的方式,将数据资源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开发利用,从而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

经营权则是指对数据资源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在数据资源日益丰富的今天,如何对数据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策提出,要推动数据经营权的分置运行,鼓励企业或个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数据的经营权,对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三、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

在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的基础上,国家数据局还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并通过场景化的应用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

市场化机制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政策鼓励数据主体通过授权使用的方式,将数据资源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开发利用,并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数据的价格和使用方式。这不仅可以促进数据的流通和利用,还可以激发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

场景化应用则是指将数据资源应用于特定的场景中,实现数据的价值最大化。政策鼓励企业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将数据资源应用于不同的场景中,如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通过场景化的应用,可以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实施与保障

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国家数据局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首先,加强数据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数据权属关系和数据流通规则;其次,加强数据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数据违法行为;最后,加强数据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政策还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数据空间。通过行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可以促进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合作,推动整个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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