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 做好地膜回收 保护绿色家园

政务   2024-10-22 20:03   内蒙古  


广大农牧业生产经营者:
地膜对于保障农业稳产、实现农民增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因废旧地膜离田、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所带来的污染问题日益严峻、不可忽视!随着秋收工作的开展,地膜回收也进入关键“窗口期”,希望大家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共同保护耕地“健康”。
农田残膜不回收 日积月累危害大
降低耕地质量。残膜几乎无法自然分解,长期累积,会严重影响土壤理化性能,导致土壤含水量下降,削弱土壤的抗旱能力,造成土壤板结和土壤次生盐碱化等问题。
影响农作物生长。残膜会破坏土壤结构,阻碍农作物根系生长,影响农作物出苗和水分、养分吸收,还降低肥料的实际利用率,导致农作物减产。
威胁牲畜健康。农作物秸秆中夹杂残膜,影响秸秆饲草料质量和商品性,牛羊误食后,会阻隔食道,影响消化甚至死亡。
影响村容村貌。残膜弃于田边地头、挂在围栏树梢、散至房前屋后,“片片狼藉”造成“视觉污染”。
科学用膜控源头 回收处理办法多
科学规范用膜。要到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购买时要查看地膜产品合格证,并留存购买凭证,选择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可有效减少地膜污染。
禁止随意丢弃焚烧。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农牧民朋友们在农作物种植前或收获后,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地膜,及时运送至农村废旧地膜回收点或生活垃圾回收点,废旧地膜随意丢弃或焚烧行为不可取。
因地制宜选用处理方法。
回收再利用:残膜回收离田后,由生产企业通过清洗、去杂、热融等工艺制作再生颗粒,用于生产再加工。
燃烧发电取暖:将难以分离的残膜及农作物根茬等混合物,送往生物质热电厂燃烧发电或者生物质锅炉厂燃烧取暖。
无害填埋处置:对于难以处理的残膜,可通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措施,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回收义务应履行 违规处置要处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采取有效回收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农用薄膜对环境的污染。地膜使用者应当在秋季农作物收获后至第二年春耕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废旧地膜,及时交至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者回收网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焚烧或者利用机械设备翻埋于土壤中。鼓励农村土地承包方与受让方在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对农用薄膜的回收作出约定。
如未履行上述地膜回收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地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科学选用地膜、及时回收地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请大家对身边出现的未按规定回收地膜问题、组织及个人进行监督反映,也欢迎大家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回收地膜,利在当下,功在千秋。这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更是对大自然的敬畏。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为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的土地更加肥沃,让乡村更加美丽宜居!
达拉特旗农牧局
卢鹏飞13789676667

达拉特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吕志军 13947775898

达拉特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靳强 13847731186

达拉特旗农牧局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达拉特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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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杨尚荣

审核:马曌霞

编辑:郭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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