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源银、龙海魂、陈雷出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莫泉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官宏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昌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其超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任命吴昊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吴昊为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决定任命杨振武为县政府副县长。张隆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陵水融媒体中心
记者:罗明钊 朱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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