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选凤凰文化中心部分文体场馆
空间共享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公告
凤凰镇文化中心拟采取公开竞选方式,选取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共同参与凤凰镇文化中心空间资源的共享与管理。现将竞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1.1 甲方:凤凰镇文化中心
1.2 文化中心基本概况:凤凰镇文化中心位于凤凰大道滨水景观南侧,本次开放共享竞选的场馆包括:
(1)大剧院、非遗展示馆;
(2)羽毛球馆、篮球馆;
(3)镇文化中心图书馆、凤凰区域文化中心图书馆;
(4)录音室;
(5)其他有可能开展共享的室内外空间。
1.3 项目内容:在确保文化中心文体场馆及设施日常对外开放使用的前提下,由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空间资源的共享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健身运动、咖啡茶艺主理、录音技术处理、文教科普或体验、培训交流互动等。
1.4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止。
参与竞选的资格要求
参与竞选机构应具备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认同凤凰文化中心的宗旨和理念,并愿意与甲方共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推广计划或项目,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甲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在张家港市的投标资格;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自2021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日,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竞选文件的内容要求
3.1 参与竞选机构简介及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3.2 参与竞选机构的财务报表,企业运营的相关数据;
3.3 意向计划书;
3.4 参与竞选机构的实绩;
3.5 参与竞选机构在本次合作中派驻的团队及内容介绍;
3.6 参与竞选机构能在合作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运营维护费用方案。
竞选原则
4.1 如符合竞选文件要求的参与机构仅有一家,则直接确定该机构为本次竞选的合作对象;
4.2 如符合竞选文件要求的参与机构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则以提供项目计划最优或运营维护费用最高的机构为本次竞选的合作对象;若部分项目出现运营维护费用相同情况,则再次递交方案,直至确定结果。
竞选文件提交
5.1 参与竞选机构需将竞选文件密封装订成册,一式叁份,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过期不再接收,请投标人自行掌握时间。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无效。
5.2 递交地点:凤凰镇凤凰大道19号文化中心图书馆。
联系方式
凤凰镇文化中心
地 址:凤凰镇凤凰大道19号
联系人:俞嘉恒
电 话:0512-58421931
来源:凤凰镇综合办公室文体事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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