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加油✦
研究生考试倒计时一天,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二)考点分布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甘南州教育考试院报考点甘南考区,考点设在合作二中,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
(三)考场安排
第1-3、5-10、12考场在博学楼、第4、11、13、15-40考场在明德楼。考场信息考生可查询准考证。考场示意图如下:
二、考试务必携带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期,请抓紧时间办理。
三、不允许携带物品
(一)根据《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务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24〕19号)文件相关要求:“严禁考生自带文具入场,考场统一配备黑色笔芯中性笔、2B涂卡铅笔、橡皮供考生使用。如遇文具异常(如:笔芯颜色非黑色等),考生应向监考员提出调换,用完须整理收纳后放回原处,严禁考生将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
业务课科目考试可携带用具以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为准。
(二)自2025年研考起,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不需要、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电子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请出行前做好个人物品检查,不得将手机等严禁携带的物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四、物品存放
考点在校门西侧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区,如个别考生已将手机等物品随身携带,请凭准考证在开考前1小时进行存放至物品存放区。
考生物品存放完毕后请迅速到身份验证区及安检区进行身份验证和安检。考生务必在开考前半小时完成身份验证和安检后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等待入场,切勿在封闭管理区域外逗留,以免延误入场时间。请考生入场前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公告。
因下午入场安检时间距上午考试结束时间较近,不建议考生中午存取个人物品,以免造成入场延误,待全天考试全部结束后依次有序取回个人物品。
五、考生入场前身份验证及安全检查
(一)身份验证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排队等待身份验证。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考生依次有序进行身份验证后进入人工安检通道。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考生,请向工作人员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补办证明或临时身份证,经核验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无误后进入人工安检通道。
(二)人工安检
考生进入安检通道后,有序排队进行人工安检。安检时需将双臂抬起、双手平举,安检人员手持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安检。佩戴口罩的考生需取下口罩,向安检人员展示口罩内部。佩戴眼镜的考生须先取下眼镜,交给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工作人员使用手持安检设备进行安检时,将对考生进行全方位检查,顺序一般为从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包括头部、四肢、躯干、脚部等身体部位,也包括耳朵、腋下、手腕、腰部、脚部、鞋底等部位,以及雨伞、眼镜、皮带扣(内侧)、衣物(袋)、鞋袜、发卡、口罩、首饰等物品。考生在安检时随身携带、手持的衣物等物品,应人物分开,全部依次安检。
(三)智能安检门安检
考生通过人工安检后须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时,应保持合理通过速度,保持间隔距离1米,一次一人依次通过,避免因通过速度过快、过慢、扎堆拥挤等影响安检的可靠性和效率。前一名考生完全走出门外后,如“智能安检门”未提示报警,后一名考生方可进入;“智能安检门”提示报警,需人工安检二次核验后重新通过“智能安检门”,无报警提示方可进入。
(四)安检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尽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物的服装和饰品,以免影响安检效果。
2.对于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便利的考生,在保证考生安全的前提下,将对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由报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3.对于考生声称是所携带招生单位要求的文具;随身携带的衣服、腰带、雨伞、手镯、项链、口罩等物品引发安检异常报警的,工作人员将全面仔细检查考生携带全部物品。
4.所有考生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安检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报考点、考场。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报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报考点将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5.已经通过安检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报考点、考场后返回的,需再次进行安检。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12月22日下午科目代码为910-919业务二科目考试安排
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考场编排要求,参加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为910-919的考生,因需使用特殊用具(如画板等),请相关考生在参加完前三门考试科目后到第40考场参加第四科目考试,40考场设在明德楼二楼201室。
(二)考生须认真核对试题信息
考生在每场考试拿到试题时务必认真核对试题袋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科目代码及科目名称等)是否与准考证上信息一致,确定无误后方可开启试题袋。
(三)考生签字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在“交卷签字表”上签字,待监考教师清点完试卷示意可以离场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以及草稿纸等一律不准带出考场,若出现上述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服务
考试期间考点在考场外围配备纸巾、纸杯、开水、矿泉水等物品供考生使用,请各位考生在饮水时务必注意安全、以免烫伤。
七、咨询、举报电话
咨询部门:甘南州教育考试院
咨询电话:0941-8213447
为确保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强化考生的法律意识,引导考生诚信应考,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现对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如下,请考生严格遵守。
1
树立诚信应考理念
认真学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文明应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严禁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入场
严禁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入场。考试违规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妨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及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3
遵守考场规则
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在试卷作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不得考试开始前答题、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4
提高警惕,谨防研考诈骗
防止陷入利用互联网、校园小广告等兜售所谓“考研试题”“试题答案”“作弊工具”等骗局而影响自己考试,更不能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规,遗憾终生。
5
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如有违反考试规定和作弊的行为,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并向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通报。对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视其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处理结果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