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摘   2024-12-16 17:37   陕西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适当拉大峰谷分时价差,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发展创造条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起,启动陕西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按照现货市场有关规则细则、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陕西电力现货市场按“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模式开展,通过竞争形成体现时空价值的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鼓励虚拟电厂、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现货市场。

《通知》要求,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加快推动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支持其他用户进入市场。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退出市场。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进一步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2025年6月起,入市发电企业10千伏以上(含10千伏)下网用电量须全部进入市场,电网企业不再代理其购电,有关发电企业下网用电量未入市的,电能量价格执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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