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好趣处”
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渭南市临渭区委宣传部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和旅游局
学术指导:
陕西省人文地理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孚道博物馆
渭南广播电视台《渭水之南》客户端
协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水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渭南市文化产业协会
渭南市企业家摄影协会
渭南市人文地理摄影协会
临渭区摄影家协会
陕西趣渭影像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沙舟文化
活动时间
线上征集时间:2024年9月27日—11月30日
评选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
结果公布:2024年12月底
展览时间:2025年1月
短视频参赛方式
步骤一:2024年11月30日24点之前将作品原视频(文件名称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发至邮箱shxfdwh@163.com。
步骤二:自己通过抖音号/视频号平台上传作品,发布作品时需添加位置信息,带话题“#临渭好趣处和#渭水之南并@孚道·秦东乡韵文化园(id:45581897626)抖音号,自拟相关文案,作品发布时间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内。同时关注“临渭文旅”视频号及孚道·秦东乡韵文化园抖音号。
步骤三:2024年11月30日24时之前,参赛者将大赛相应的数据佐证截图等材料发至邮箱(shxfdwh@163.com)。
温馨提示:以上步骤均完成,视为成功参与本次活动。
短视频内容要求
1.投稿作品须取材于临渭区行政区域内,展现临渭区人文风貌、历史文化、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特色美食等相关创意短视频,反映临渭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体现临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蓬勃景象。
2.作品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参赛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不允许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形象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4.参赛作品不可使用网络元素、不可添加水印、LOGO等元素。
5.不得剽窃或抄袭,使用音频、音乐时,若未获得著作人授权,不得篡改歌词、曲调,若发现有抄袭他人作品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自负责任。
短视频评选标准
1.赛事举办方将根据大赛限期内所有参赛作品在抖音号/视频号的点赞量、浏览量、评论量进行初次评选。打分规则为根据作品的点赞量×40%+浏览量×30%+评论量×30%(如点赞量200,浏览量300,评论量100,则200×40%+300×30%+100×30%=200)得出最终分数。如果分数相同,将选择发布日期较早的作品入围。初次评选入围前50名者,举办方将邀请专业评委,从表现主题、表现形式、制作质量和传播力度等方面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
2.为确保赛事公平性,每个抖音号/视频号账号仅有一次获奖资格,若参赛者有多条短视频符合获奖资格,则选取点赞量最高的短视频计入获奖排名,视频不可使用抖+等途径导流,必须为原始流量。
3.短视频作弊者视为违规,如发现任何异常或涉嫌违法违规数据、短视频内容及不当言论等,举办方将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参赛者(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短视频表彰办法
本次短视频比赛将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现场表彰奖励和经验分享交流,其中
一等奖3名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 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0名 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 每人可获得临渭文旅文创产品一份及荣誉证书。
获奖者名单将在临渭文旅和渭水之南、视觉渭南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束后,2025年春节期间将在临渭区乡村春晚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摄影作品参赛方式
2.在渭水之南客户端首页下方点击“渭您好”版块
3.点“我要发布”在请选择里选“ 临渭好趣处”投稿
摄影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评选标准
注意事项
1 | 秦东乡韵文化园 |
2 | 渭南桃花源民俗文化园 |
3 | 渭南航天生态园 |
4 | 渭南老街 |
5 | 渭南植物园 |
6 | 渭南葡萄产业园 |
7 | 渭南军事博览园 |
8 | 崇凝红色文化圈 |
9 | 临渭乡村振兴,美好生活 |
10 | 临渭人文风貌、历史文化、特色旅游等 |
11 | 临渭豆腐泡、水盆羊肉、时辰包子等特色美食 |
12 | 临渭碗碗腔、草编、石灰窑水晶饼、黑陶等非遗产品 |
13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