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凰)、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贾志宏等18名被告人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此案因涉及巨额假黄金诈骗,被外界称为百亿假黄金诈骗案。
三环集团最核心资产为上市公司襄阳轴承(000678.SZ),襄阳轴承目前实控人仍为金凰集团,如果上述收购被认定无效,这意味着襄阳轴承的实控人会再次变更为湖北省国资委。10月21日,襄阳轴承董秘办在回复澎湃新闻时表示,“对该情况不知情,没有收到控股股东方面消息”。
三环集团一位人士在10月16日时回复称,“我们这里没有可以发布的消息,一切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而一位接近武汉金凰债权委员会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这笔钱被退回可能性不大,因为收购导致的三环集团改制而产生的人员安置等费用都没有支付,即便退回来资金也不会多”。
此外,澎湃新闻还获知,案件涉事方东莞信托、中国人保的相关诉求被武汉中院驳回,这让金凰诈骗案刑事部分外的民事关系会更复杂。
蛇吞象式收购
三环集团的改制是湖北省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2016年9月,湖北省国资委就在武汉联交所预挂牌披露,拟对三环集团增资扩股,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要求意向投资者需在新材料、新技术及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该次挂牌并未寻得合适投资者。
据公告,武汉金凰的增资和受让同步实施,简单计算,武汉金凰的增资金额为37.6亿元,受让46.26%股权的价格为32.4亿元,合计对价约70亿元。
事实上,深交所对此次收购也持有疑问。对此,深交所要求金凰集团详细披露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直至来源于相关主体的自有资金、经营活动所获资金或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及各项资金占比,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如尚无计划的,应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按照1月18日襄阳轴承公布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末、2017年末金凰集团总资产分别为68.99亿元和130.71亿元,总负债分别为67.93亿元和110.16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高达98.47%和84.27%。
彼时,襄阳轴承在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称,金凰集团除了已向三环集团及湖北省国资委支付28亿元以外,还计划通过工商银行等举债42亿元完成剩余增资款及股权对价款支付。
而这一说法也在法院的判决中被推翻。
武汉中院判定,武汉金凰收购三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来自诈骗资金。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在此次收购三环集团股权之前,也就是2018年1月前,武汉金凰至少从五家金融机构获得上百亿资金。
2016年2月至2017年8月,武汉金凰一黄金质押担保,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对质押黄金的重量、质量进行承保的方法,从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贷款69.52亿元。
2016年2月至10月,武汉金凰以同样方式从安信信托贷款30亿元(此笔贷款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2016年9月至2019年1月,武汉金凰以同样方式从四川信托获得贷款18.1亿元。
2017年10月至12月,武汉金凰以同样方式从长安国际信托获得贷款10亿元。
这也成为事后被曝光的百亿假黄金诈骗案的一段核心剧情。
“钱被退回可能性不大”
澎湃新闻从上述信源处了解到,武汉金凰涉及刑事部分的案件,在邹大春(原中国人保西湖支公司总经理)、胡志军(北方信托业务经理)提出上诉后,案件已移送到湖北省高院二审。
澎湃新闻获得资料显示,目前金凰集团假黄金诈骗案涉及15家金融机构及债权人,涉及资金253.45亿元,扣除还款资金后,存续本金146.28亿元。
上述信源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公安部门做的专项审计显示,这些资金用于归还本息170亿元,投资三环集团36亿元,支付各种顾问费9200万,用于贾志宏个人消费1800万元”。
“目前公安查封金凰集团的资产极少,除了少许土地、房产,还包括华远科技及宜昌信通电缆的股权,但这些资产与债务相比也是九牛一毛”,上述信源人士称。
这48.3亿元成为了香饽饽。
上述信源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法院方面表示,这笔款项原则上会按照比例进行,但是因为涉及的债权比较复杂,各个债权人协议不同,还需要在执行过程具体来认定”。
但一位接近武汉金凰债权委员会的人士也告诉澎湃新闻,“这笔钱被退回可能性不大,因为收购导致的三环集团改制而产生的人员安置等费用都没有支付,即便退回来资金也不会多”。
在被认定收购三环集团无效后,造成损失最大的或是东莞信托。
现在来看,武汉金凰走的就是借新还旧的路子,在收购三环集团完成后,接下来入局的就是东莞信托。
资料显示,东莞信托与武汉金凰签订合作协议,分别在 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9 月 26 日、2019 年 1 月 23 日,以项目“泰信”、“鼎信”、“宏信”开展融资,先后向武汉金凰发放 10亿元、16 亿元和 8 亿元,合计 34 亿元贷款。
在这个过程中,东莞信托为保障资金安全,入股了武汉金凰。
2018年9月,金凰集团注册资本增加16亿,东莞信托列入金凰集团新股东,持股比例34.78%,而贾志宏将价值29.99亿元的武汉金凰股权质押给了东莞信托。
东莞信托控股股东东莞控股(000828.SZ)董秘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东莞信托为武汉金凰提供信托融资,并持有武汉金凰实业集团公司34.78%的股权,持有该股权是该笔信托融资的风控措施,不是东莞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对其进行的股权投资。
澎湃新闻稍早前就此采访东莞信托,未得到回复。
中国人保的难题
2020年10月1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支持一审判定,驳回人保武汉分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根据一审的(2020)陕01民初149号民事裁定,人保武汉分公司、人保需共同赔偿长安信托8.21亿元。
一位接近长安国际信托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人保提起了再审,该案由于刑事案的审理,目前长安国际信托起诉人保方面也停了下来,目前还没有结果”。
此外,民生信托、东莞信托都在2020年前后起诉了中国人保,但这些案件因中国人保提出管辖权异议,被移送东武汉中院审理,后又因刑事案件的审理,武汉中止了这些案件审理。
上述信源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中国人保在刑事案件过程中不断提出要按照保险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武汉中院认为武汉金凰并非以获取保险资金为目的,保险在贷款资金中的角色是增信,所以不符合保险诈骗罪构成”。
这也意味着随着刑事案件的结束,中国人保仍将面临巨额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