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获52万国家赔偿!羁押千日后被改判无罪!

汽车   2024-10-09 21:38   广东  

点击视频

▼▼

近日,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在经历了长达1004天的羁押之后,终于收到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赔偿决定书,获赔约52.4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黄林回忆,2017至2018年间,他积极在东莞多家商店购买并鉴别商品,针对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投诉举报。在监管部门的调解下,他与商家达成了赔偿协议。然而,2019年11月,黄林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羁押并刑事拘留,随后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2020年,他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罪名同样是敲诈勒索。黄林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两年后,法院重审此案,改判为二年九个月有期徒刑。黄林再次上诉,请求改判无罪,同时检方也提起了抗诉。

2023年11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争议,但在刑法层面上,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黄林无罪。

黄林向南都记者透露,由于这起事件,他的妻子与他离婚,而他本人也被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此前,他曾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1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诉求,但仅获得6万元的支持。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以及法院未道歉表示异议,并已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作出赔偿决定的请求。


知假打假英雄”黄林:

因涉敲诈勒索被捕,终获法院无罪释放及赔偿

2015年,年仅30岁的黄林,一位来自广西的务工青年,在惠州开始了他的专职打假生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新闻中了解到职业打假人的事迹,深感此行为既能维护消费者权益,又能得到行政部门和法院的支持,于是毅然决定投身其中。

黄林告诉记者,他最初在超市等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随后向当地食药监局进行举报。在食药监局的调解下,他成功与商家协商并获得赔偿。凭借这一模式,黄林在东莞成功举报了超过百家店铺,成为了当地知名的职业打假人。

在专职打假期间,黄林表示他的生活并不轻松。他四处奔波,购买问题商品,并频繁与商家、行政部门打交道。虽然通过打假获得了二十余万元的赔偿,但日常花销也相当大,主要用于购买问题商品和维持生计。他坦言:“总体也没赚到钱,打假获得的赔偿刚好够花销。”

然而,黄林的打假之路并非一帆风顺。2019年11月27日,他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羁押并刑事拘留,翌年1月3日更是被捕。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黄林倍感困惑和无奈,他始终坚信自己的打假行为是合法且正义的。

尽管遭遇了诸多挫折,但黄林并未放弃对正义的追求。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坚持,能够继续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职业打假人”黄林:

一审被判六年并责令退赔,

坚持正义之路坎坷


根据黄林所提供的判决书内容,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在2017年至2018年间,黄林与他人合作,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地区的商店内购买来自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随后,他以前述商家所售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这些镇的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利用商家担心受到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理,黄林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渠道与商家取得联系,并多次向多个店家实施敲诈勒索行为。

打假期间,黄林举报的一款来自日本的食品。


公诉材料中,检方详细列举了黄林的所谓“作案经过”。例如,在2018年2月,黄林使用其妻子的名义,向东莞市石龙分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某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凭借33张购物小票向该商家提出3.3万元的索赔要求。经过双方的协商,商家最终向黄林支付了2万元。

同年3月,黄林再次行动,向常平分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了常平镇的13家商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检方指出,常平食药监分局对这13家百货店进行了处罚后,黄林并未止步,反而再次联系其中一位商家进行要挟,声称对处罚结果不满并计划进行行政复议。面对黄林的威胁,该店铺老板为了避免进一步的麻烦,表示愿意向黄林支付赔偿款以换取其不再进行行政复议。黄林当时提出的赔偿金额为20万元,但经过双方的进一步协商,最终商家向黄林支付了9万元的赔偿款。

基于上述指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进行了审理,并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黄林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职业打假人”黄林案重审:

从六年改判至二年九个月,他再次提起上诉


在首次宣判后,黄林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此前的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2022年8月26日,黄林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随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并于2022年9月作出了新的判决。法院认为,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和桥头镇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索赔的行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在东莞市常平镇执法机关对当地商家进行处罚后,黄林再次以申请复议为由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的行为,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判处黄林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面对这一判决结果,黄林再次提起了上诉,坚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其无罪。与此同时,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也提起了抗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支持了抗诉意见,认为黄林的行为并非真正的“打假行为”,而是具有社会危害性;黄林的行为不符合消费者的身份;虽然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并无证据证实其造成了实际损害;黄林无权要求十倍赔偿金;黄林的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二审法院终审:

驳回检方抗诉,

宣告“职业打假人”黄林无罪


2023年,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根据黄林出示的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二审法院在审理后明确判定,黄林的行为并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黄林无罪。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审理过程中深入剖析了黄林的行为性质。法院指出,当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这些行为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针对本案,法院认为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所售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部分食品外包装特征显示可能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食品。在此基础上,法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的索赔行为并不以其是否实际受到损害为前提,他具有要求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权利。法院强调,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的谋利性和高频性,并不能直接等同于非法占有,而应综合判断其谋利是否基于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手段是否正当、金额是否合理等因素。

此外,法院还指出,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毫无依据。他作为消费者,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在购买案涉商品后,黄林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并进一步申请了行政复议。在此过程中,他与商家进行了谈判,并获取了相应款项。法院未发现黄林在购买及谈判过程中存在夹带、掉包等故意捏造商家违法或滋扰、纠缠、哄闹等“软暴力”行为。因此,法院认为不应将这些行为界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恐吓、要挟”。

二审判决书明确指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对其予以刑事惩处。因此,法院认定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中认定黄林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部分,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进行了纠正。

2023年11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原审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

国家赔偿申请获准

黄林获赔52万元


二审无罪后,黄林获赔52万余元国家赔偿

在历经曲折的法律程序后,黄林终于迎来了正义的曙光。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作出赔偿决定书,决定向黄林支付共计524,289.76元的国家赔偿款,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464,289.76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

此前,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他请求法院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的举报奖励金额1.8万元,并要求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针对黄林提出的各项赔偿请求,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了细致的审理和评估。对于人身自由赔偿金的请求,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及相关通知的规定,按照每日462.44元的标准,计算了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的赔偿金,得出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464,289.76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法院认为理据不足,未予支持。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法院综合考虑了黄林家庭、职业等受到的损害,酌情支持了6万元的精神抚慰金。然而,对于黄林提出的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请求,法院认为其未能提供受影响程度及范围的相关证据,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本身即是对其名誉损害的实质性恢复,因此未予支持。

此外,对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的举报奖励金额1.8万元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因此未予支持。

此次国家赔偿的获得,不仅是对黄林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法律公正与权威的有力彰显。它提醒我们,无论遭遇何种困境,只要坚持正义、勇于维权,终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曙光。

当前精神健康状态

被诊断为“焦虑抑郁”

黄林对赔偿决定存异议,申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近日,黄林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表示不满,尤其是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以及法院未进行公开道歉持有异议。为此,他已于今年9月8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申请,要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自获得国家赔偿决定书以来,黄林受到了多家媒体的关注并接受了他们的采访。尽管他坦言自己并不愿意过多向外界透露心声,认为这是一段不愿揭开的伤疤,但他也承认无罪判决的获得对其他维权者和打假人来说是一种鼓励,同时也能够让社会公众更加认识到打假并非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黄林还透露了自己目前的精神健康状况。今年9月,他在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这一诊断结果无疑为他目前的困境增添了更多的压力和挑战。

黄林的故事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法律公正和个人权益保护的关注。我们期待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他的申请,为他带来一个更加公正和合理的赔偿决定。同时,我们也希望黄林能够尽快走出困境,恢复健康。

黄林出示的诊断证明。

黄林:羁押致婚姻破裂,未来放弃专职打假

黄林谈及自己因被羁押而引发的连锁反应时,情绪显得颇为低落。他透露,由于被抓,妻子对他失去了信心,两人最终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破裂的同时,他也失去了正常工作的能力。这两年来,他基本上靠家人的接济来维持生活,感觉自己已经完全与社会脱节。

被羁押时,黄林年仅29岁,正值人生的黄金时期。他坦言,在看守所的日子里,自己深感后悔,后悔走上了打假这条路。那段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了自由的珍贵和失去后的痛苦。

对于未来是否还会继续专职打假的问题,黄林的态度显得颇为决绝。他表示,自己已经经历过牢狱之灾,对于再次被捕的恐惧让他心有余悸。因此,他决定放弃专职打假,不再涉足这个领域。

黄林的遭遇让人深感惋惜,但也提醒我们,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同时,我们也希望黄林能够尽快走出阴影,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和目标。




本文特别声明:

来源:网络、南都东莞

编辑整理:凤影生活

本文部分内容系经互联网转载而来,其版权严格归属于原作者所有。本内容旨在为广大读者提供学习参考之用,纯属非商业性质。我们高度重视并尊重所有企业、个人及组织的知识产权,若您发现本号所呈现的任何内容涉嫌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响应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删除,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凤影生活
服务凤岗30万人,你要的服务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关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