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车爆胎后不撤离,遭遇二次事故人受伤!
文摘
2024-12-29 18:19
新疆
日前,在京港澳高速广东清远境内,一辆小车行驶中右后轮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上中央水泥隔离带,随后停于第一车道。碰撞发生后,该车驾乘人员不仅没有放置警示标志,还继续在该车道上停留,检查车况。5分钟后,清远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值班警员多次电话引导后,驾驶人及3名乘客紧急撤离至应急车道,但其中1名乘客彭某仍在车后座寻找掉落的手机。随后,一辆从后方驶来的车辆因避让不及,与这辆停于第一车道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受伤。所幸救治及时,彭某无生命危险。防范“二次事故”牢记九字诀: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并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警情。将车辆及安全警示工作妥善处理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并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情况简单描述。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道路情况,确保自身安全!
来源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编辑丨肖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