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据新浪财经报道,近期,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由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服务合同效力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农业发展公司(后简称 X 公司)于 2017 年 ICO 期间萌生发行虚拟货币并以此融资的想法。在被告某投资管理公司(后简称 S 公司)的介绍推荐下,与 S 公司签订了《区块链孵化协议》,委托 S 公司制作『白皮书』,并基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在区块链进行代币发行。
然而一年过去后,代币仍未完成发行。经 X 公司询问,S 公司此时表示,发行代币需要先开发相应的 APP,而 APP 开发成本高昂,不属于他们的服务范围,X 公司应自行开发 APP,S 公司仅负责此后的代币发行。X 公司期待落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S 公司返还服务费 30 万元。
负责本案的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虚拟货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具有财产价值,个人持有虚拟货币本身并不违法,但商事主体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甚至自行发行代币。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孙洁澄清,加密货币在中国被视为具有财产权的合法商品。这一意见源于2017年的一起商业纠纷,该公司未能按承诺发行代币,导致部分退款。法官孙确认,个人可以合法拥有虚拟货币,但商业实体被禁止投资或发行代币。最近有传言称中国将解除加密禁令,这一判决暗示著中国的情况将很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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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态:加密货币是合法拥有的
法官孙强调,虽然个人可以合法拥有虚拟货币,但商业实体被禁止参与虚拟货币投资或独立发行代币。她警告有关加密货币相关的风险,包括市场投机、潜在的金融干扰,以及在洗钱和诈骗等非法活动中的滥用。尽管中国自2017年以来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交易施加了严格限制,但数字资产的拥有从未被禁止,根据中国法律保持其作为合法个人资产的地位。
尽管对于所有权的法律明确性,中国的加密货币监管依然存在矛盾。最近涉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前主任姚干的贿赂案件突显了这些复杂性。尽管允许个人拥有,但中国仍然保持严格的监管,并没有放松对加密行业的限制迹象。
诸如前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等专家强调,加密货币对数字经济至关重要,中国必须适应以保持竞争力,特别是在美国计划在当选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领导下将比特币用作其战略储备的一部分的背景下。与此同时,比特币最近飙升至98000美元的历史新高,展示了加密货币日益增长的全球影响力。
中国对加密货币的立场在保护个人所有权和保持严格商业限制之间保持著微妙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