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县文明创建督查组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用调取监控方式,分别对10月1日至31日,县城各个主要街道及交通路口文明交通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发现1110辆次交通违章,经与各单位上报的公职人员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共有22辆次公职人员车辆有违章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市民表率。请上述单位负责人对违章公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编辑:唐 浩
二审:钟芳玲
三审:王 辉
张春丽
终审:彭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