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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人员中,根据1:5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某岗位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1:5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从报考该岗位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60分)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有:岗位资格条件中的户籍、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要求信息进行审查。
请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葫芦岛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考生本人是葫芦岛市户籍的: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考生本人非葫芦岛户籍而父母为葫芦岛市户籍的: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以及父或母的户口本和有本人迁出标注页或由公安部门形成的相关联资料等能够证明其父或母为葫芦岛市户籍的材料;
考生本人非葫芦岛户籍而配偶为葫芦岛市户籍的: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以及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等能够证明其配偶为葫芦岛市户籍的材料。
3.考生本人是非葫芦岛户籍的:须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毕业生未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2)。
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24年11月1日之后学信网查询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项共8张)。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具有明确标注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相关材料和2024年度的“TIMES大学排名”或“QS大学排名”凭证。
6.研究生阶段属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提供由研究生所毕业的院校出具的“双一流”高校及学科的书面说明材料。
7.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教育部历次发布的当期学科指导目录中的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的《专业类别所属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预备党员请在证明中说明(模板见附件3)。
9.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10.已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以单位方式缴纳养老保险5年及以上的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印章的缴费凭证。
11.报考岗位要求的有资格证书及其他特殊经历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及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12.所有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应填写并上交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提醒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同时携带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份,证明类材料原件由资格审查组留存备查。
三、资格审查权限及地点
按《公告》要求及工作安排,请考生结合本人所报岗位,按下列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市直党群系统岗位的:
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联系电话:0429-3113395;
时间:11月20日(周三)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后院“阶梯教室”
2.报考市直政府系统岗位的:
由市人社局负责,联系电话:0429-3151629;
时间:11月19日(周二)-11月20日(周三)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后院“阶梯教室”
来源:市人社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