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贺岁去,灵蛇送福来。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上安心节、放心年,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副检察长王军带领公益诉讼部门成立检查小组,联合白城市洮北区应急管理局、白城市洮北区消防救援大队、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等6家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做好做实,助力守护平安祥和年。
春节临近,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对本辖区商场、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上述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部分问题,检查人员要求场所负责人“立行立改”。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为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防范火灾等危险事故发生,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并查看经营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燃火”“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以及经营点存放的烟花爆竹是否超量储等问题,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环境安全。
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保持“回头看”常态化,推动建立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年味”安全,坚决守牢岁末安全关,为人民群众度过和谐、平安幸福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