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房干森,江苏兴化人,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微也足道》《你以为你是谁》两本书籍。《“崇奢黜俭”者戒》被选入1999年8月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江苏文学50年•杂文卷》,有多篇作品获江苏省报纸副刊好作品杂文类一、二、三等奖。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槌一落,杨妞花的泪水夺眶而出,庭审现场的受害人及家属泣不成声。尽管余华英当庭提起上诉,此案的司法审理程序还将继续,但此次判决无疑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标志性。
“油锅热了八百遍,就等余华英判死刑。”这不是我说的,这是微博上点赞和回复最高的一句评论,很多网友回复“支持”,很多人回复“大快人心”,很多人回复“早日执行”。再没有如此歹毒的魔鬼了,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一件事、一个人能引起全国人民如此大的共同愤怒了,没有人性,视生命如草芥,把拐卖儿童当作挣钱的工具……
余华英受审期间,尽管社会关注度非常高,但有些人仍存有三个疑问:
第一,余华英案为何重审?发回重审从字眼上大家都能看出来,它是一个重新审判的过程。究其原因,在于初次审理中,余华英存在未被起诉的漏罪——当时,余华英仅仅被控拐卖11名儿童,检方后来才发现,她至少涉嫌拐卖17名儿童。重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充分体现司法机关“罪无遗漏”的执法理念;允许被告人余华英上诉并对案件进行重审,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尽管余华英此前已经被判处极刑,其犯罪情节再怎么加重,也无法让她得到更重的刑罚。但是,正如相关新闻报道所言,“拐卖11名儿童被判死刑,死刑判决蕴含的是11名儿童及其亲属的正义,因拐卖17名儿童被判死刑,则蕴含了17名儿童及其亲属的正义。”就此而言,重审余华英案当然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充分实现司法正义的必由之路。也只有让这些人的罪恶彻底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形成更有效的社会震慑效应。
第二,卖自己的孩子为何是犯罪?虎毒不食子,余华英走上拐卖儿童之路,第一个卖掉的竟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对这样的行为,首先要明确一个观念,哪怕是亲生子女也不能被当作商品买卖。孩子脱离了母体以后,就成了独立的人,享有最基本的人权。法律对人权的保障是规定在根本大法——宪法之中的。哪怕是父母买卖自己子女的行为也是不能容忍的,说到底还是人之为人的尊严问题。如果买卖自己子女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会直接导致儿童沦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这不符合人类最朴素的正义观,将突破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虚化法律对人权的基本保障,也破坏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家庭的完整性,甚至最终导致社会的分崩瓦解。所以,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了出卖亲生子女获利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也有学者认为,只要是出卖了亲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具有以获利为目的的主观要素,都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罪。
第三,拐卖妇女儿童为何要判处死刑?长期以来,关于拐卖儿童犯罪的量刑尺度,社会舆论一直多有讨论,尤其是关于是否应当判处“人贩子”死刑的问题,更是经常引发激烈争议。一方面,在各类犯罪活动中,拐卖儿童无疑属于性质最恶劣的类型之一,其造成的后果之惨烈、余波之深远,可能远远超乎犯罪者的想象。因此,不论是受害者及其家人,还是广大民众,都对此类犯罪深恶痛绝,认为非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但另一方面,从刑法条文出发,拐卖儿童罪的量刑起点为五年有期徒刑,除非符合“情节特别严重”,否则最高判处无期徒刑,另外若对拐卖儿童犯罪一律判处极刑,也可能刺激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阻碍对被拐儿童的解救工作。而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落网后,余华英既不主动供述犯罪事实,也没有悔罪表现。凡此种种,足见其人性泯灭、罪孽深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重审一审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是对余华英罪孽应有的惩戒。
天下无拐是公众期待,为此既要通过死刑判决严惩“人贩子”,也要更多像杨妞花一样的人勇敢站出来。杨妞花在多年寻亲过程中,通过社交媒体和警方调查,逐渐发现了人贩子余华英的线索。她不仅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家庭,还亲手将余华英送上法庭。就像她说的,这不是她一个人的复仇,而是一个社会公共事件,是所有被拐家庭的复仇。将人贩子送上法庭,需要更多相关人士站出来积极推动。
每一个被贩卖的孩子背后都是家庭破碎,人生破碎,血泪斑斑。严惩人贩子,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也关乎世道人心,关乎法治尊严。人贩子为了谋一己之财,剥夺了受害儿童的整个人生,改写了受害家庭的整个命运。对罪大恶极的人贩子依法判处死刑,就是要让人贩子们看到拐卖人口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让他们肮脏罪恶的双手不敢再随便乱伸。
佛家讲究三世因果,还专门有一本经叫做《三世因果经》:“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网络流行语也有:“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切记!14:46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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