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
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
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的待遇与企业职工一样。
在户籍地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按年、按档次缴纳,缴费档次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目前,除个别超大城市外
各地均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
在户籍地或就业地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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