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史清平与被执行人胡桂生民间借贷纠纷(2021)赣0902执3343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桂生,男,汉族,1958年生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箭道里14号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58****041X
执行金额:296924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或者位置线索的(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95-3550926(陈法官)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二)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水生与被执行人莫海圣、祝江芬民间借贷纠纷(2024)赣0902执恢462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莫海圣,男,汉族,1968年生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68****0410
被执行人:祝江芬,女,汉族,1979年生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79****0428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博能宾馆
执行金额:50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或者位置线索的(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95-3550926(陈法官)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袁州区人民法院
请转发、告诉更多身边人
点亮和吧
1个才1角钱
小编全靠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