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12月2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公开销售5个小区共119套住宅、127个车位。
其中119套住宅的分布、套型、销售均价信息等,见下表:
据申购公告制表,具体“一房一价”。备案均价据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
这批住宅均为已交付的现房,申购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12月22日),申购人需持有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二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其他人才。截至申购登记结束之日(2024年12月22日),申购人需持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等相关证书。
销售时,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优先选房。
申购登记自2024年12月3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2日17时结束。申购人需到销售服务场地,向销售代理单位办理申购登记并提交证明材料。
销售服务场地在江北区云飞西路1006号(滨河沁月府招商中心),咨询专线:0574-87321166。
按照公告,申购成功这批住宅的各类人才,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和博士后出站留甬工作补助等人才安居货币补贴。但不可享受《关于延长江北区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的购房补贴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另外,成功申购这批住宅的,需在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江北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此次具体销售工作,包括接受申购登记、组织项目现场看房、办理认筹登记、组织选(购)房、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收取房款、登记过户、交付房屋等相关事项。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负责对此次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公证。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徐彤
编辑 张赛霞 审核 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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