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出台之后,2023年11月,移民局出台了对于新法投资维持期的公告:移民局官宣:新EB-5投资仅需2年!对于新投资人而言,最短投资期将为2年,而不是从拿到临时绿卡之后的2年。
此次政策公告,动了区域中心们的奶酪,特别是即便发生排期,他们也将无法像要求老投资人那样继续一而再再而三地进行再投资。
因此,区域中心们发起诉讼,要求推翻移民局的2年投资维持期的新法解读:重大新闻:2年投资维持期,IIUSA起诉移民局。
当前IIUSA提起简易判决的动议,移民局提出驳回移民局的动议:
移民局的抗辩理由,其实很简单,在之前AIIA的律师就此的判断相对一致:2年投资期,支持 vs 反对辩,核心问题在于,移民局对于新法的2年投资维持期的政策发布,需不需要走正式的行政立法程序。
IIUSA们认为:
USCIS在没有提前在联邦公报上发布通知,也未给予利益相关者评论机会的情况下,宣布了改变EB-5移民投资者计划中投资者必须维持投资时间长度的新规则。这一行为违反了《行政程序法》(APA)的规定。
移民局抗辩:
移民局对于2年投资维持期的公告,是一条解释性规则,没有最终的行政机构行为。该公告只是对新法条款的解释,不是制定新的法规,因为它没有创造任何新的权利或义务,而是直接来自于新法案的文本。
移民局的公告,只是向公众告知“法律是什么”,并且“纯粹是信息性质的“,是“解释性规则”,而非“立法规则”,因此无需走行政立法程序。
此外,移民局对于投资维持期的解释,与新法明文规定一致,IIUSA们认为移民局错误解读并无依据。
根据当前的诉讼程序,明年1月15日之前将开庭审理此案:
目前看来,IIUSA们想赢得该诉讼,并不轻松。当然,据EB5Sir个人所了解,区域中心们正在尽一切可能来推翻2年投资维持期新政,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新投资人们还需要持续关注此案的影响,以及在排期即将到来之际留意再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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