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福建同乡会公告

文摘   2024-09-02 09:40   阿根廷  

       阿根廷福建同乡会章程

            (2024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1、本会名称为“阿根廷福建同乡会”,设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

2、本会是由旅居阿根廷的福建籍华侨华人自愿组成,在阿根廷依法成立,属于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3、本会尊重并支持祖籍国(中国)和住在国(阿根廷)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在祖籍国和住在国法律框架下开展活动。

4、本会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旅居阿根廷的福建籍侨胞,开展增进乡谊、扶危助困、维护权益、汇聚侨力等活动,团结带领全体福建籍侨胞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和力量。

5、本会接受中国驻阿根廷使馆业务指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主要任务

1、密切联系旅居阿根廷的福建籍侨胞,搭建交流和沟通平台,促进闽籍乡亲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2、为在阿根廷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福建籍侨胞提供及时帮助,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促进侨胞积极融入当地社会。

3、加强与各兄弟侨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传播中华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共同构建和睦相融、合作共赢、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和谐侨社。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凡有意加入本会的闽籍侨胞,均可经申请成为本会的会员。所有会员实行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2、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会员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尊重中国和阿根廷的制度和文化,遵守两国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形象与合法权益;

(四)及时反馈与本会有关的信息。

4、会员如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本会活动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视作自动退会。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架构

1、本会设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监事长1名。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带领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共同处理日常会务。

2、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有选举和罢免等权限;

(三)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3、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同乡会每届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向中国驻阿根廷使馆报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5、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负责开展工作。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

1、同乡会所有活动均以自愿捐款形式筹募资金。

2、所有款项必须透明化,由财务人员报表和公开化。

以上章程解释权归同乡会。

第九届阿根廷福建同乡会机构人员名单

荣誉会长:陈佳振

名誉会长:陈光华

顾问:何文强 严祥兴 薜文强 林德恩 林惠水 陈光顺 陈明强 陈文 张明丰

会长:林成

执行会长:林学云

常务副会长:吴国扇 肖孝炳 陈代斌 薛钟如 陈秀明

秘书长:王巧芳(代)

监事长:王巧芳

副会长:陈光团 陈文清 陈增勇 陈燕平 陈振輝 陈千里林建荣 林坚 林玉清 林惠玉 李贤峰 李维光 郑汉钦 刘增亮  薛钟来 张瑜 方永久王炀炀  王海涛 黄政彬 黄海音 黃鑫

会计:方永久

出纳:林惠玉

法律顾问 juan jose favaro

会员:(另行公布)

                  阿根廷福建同乡会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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