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食品安全规范标准,着力防止餐饮行业食品浪费行为,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本期公示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红榜2家,黑榜1家。
一、红榜:
(一)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张海俊饮品店(个体工商户)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安定东路110号前半间
上榜理由:
1.店内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人员健康证明;
2.工作人员规范穿戴口罩、工服、工帽;
3.当日使用原料均张贴使用期限并加盖密封保存;
4.工具定标定位存放;
5.店内物品分类分区存放,并设置私人物品摆放专区;
6.显著位置公示反浪费提醒。
(二)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小叮町炸鸡店
经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同心大街298号
1.营业执照、健康证明展示齐全;
2.菜单全品明码标价;
3.营业柜台、用餐区、后厨、货架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情况良好。
二、黑榜:
(一)餐饮单位名称:青田县陈枧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温中东路211号第2间
上榜理由:
1.操作区物品摆放杂乱,且存放私人物品;
2.垃圾桶未袋盖;
3.冰箱内原料未脱包存放;
4.墙壁存在油污、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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