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人 这有一份倡议书请查收

政务   2024-11-07 14:25   江西  


“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城市”

——致广大养犬市民的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犬是人类的朋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乐趣。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犬的市民朋友越来越多,但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新余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整洁的城市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在此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城市”倡议:

一、依法养犬。养犬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不要忽略了履行管好犬只的义务和有关犬只管理的法律法规。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给爱犬一个合法“身份证”。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

二、安全养犬。出门遛犬时要束好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并主动避让老人、孕妇、儿童及残疾人。不带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影剧院、公交车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识的场所。携带犬只到其他可进入的公共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时,要为犬只佩戴嘴套,防止犬只伤人。当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将伤者送医治疗,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四、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放任犬只践踏公园、广场、休闲场所等草地,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

五、健康养犬。关爱犬只健康,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不虐待、遗弃犬只。犬主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饲养犬只,应妥善安置,不得随意丢弃。鼓励参与对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的关心关爱和救治救助行动,积极提供食物和医疗帮助,帮助寻找领养家庭,共筑社会和谐与温暖,传递文明与爱心。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为建设美好家园贡献一份力量!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将更加美丽、和谐、宜居!期待您的积极响应与参与,让文明之花在城市的每个角落绽放!


新余市文明办

新余市犬管办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黄若晨 校对:吕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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