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个市,已全面取消该限制!

政务   2024-12-07 20:35   江苏  



据江苏广电总台消息

目前
全省除南京、苏州外的其他城市
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
或合法稳定就业即可落户


江苏还率先探索推行
户籍事项全省通办
6类24项高频户籍事项
江苏户籍居民可就近就便
到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
申办相关事项


率先探索推行

户籍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谭永生介绍,江苏与长三角区域兄弟省市率先探索推行户籍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外省户籍居民可就近在我省居住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办相关事项,极大地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202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推出6类24项高频户籍事项“全省通办”服务。我省户籍居民可就近就便到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办相关事项,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


开具户籍证明可“跨省通办”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陆有勇介绍,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通过与户籍地公安机关数据流转、信息共享,实现异地开具。


居民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签发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对于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还可以通过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办。


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全省除南京、苏州外的其他城市,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即可落户。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进得来、留得住”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一是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地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地方,进一步精简积分项目,拓展落户渠道,确保更多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以高品质的户籍制度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江苏新闻

辑 | 孙姣姣
校对 | 李睿楠
签发 | 邓宸彦

平安无锡
权威发布、警务信息、安全提示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