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广电总台消息
率先探索推行
户籍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开具户籍证明可“跨省通办”
江苏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陆有勇介绍,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通过与户籍地公安机关数据流转、信息共享,实现异地开具。
居民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公安机关签发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户政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对于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还可以通过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申办。
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
目前,全省除南京、苏州外的其他城市,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即可落户。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进得来、留得住”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一是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地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地方,进一步精简积分项目,拓展落户渠道,确保更多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以高品质的户籍制度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