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郧西县公安局羊尾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陈某家门前有疑似野生动物的皮毛,便上前询问相关情况。询问过程中,陈某支支吾吾,在民警的追问下,陈某承认了非法狩猎的事实。
民警在陈某家中查获300余斤冷冻野生动物肉。
在陈某家的冰柜里,民警查获了大量冷冻野生动物肉,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山羊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麂子6只、果子狸以及猪獾子等野生动物冻肉,共计查获。
陈某放置在山坡上的2个捕兽夹,民警调查取证后进行了清除,并依法扣押了查获的冷冻野生动物肉、捕兽夹。
目前,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依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图/秦楚网记者 冰客 通讯员 杨万峰 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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