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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街霸”类黑恶势力。
(二)在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海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的“砂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三)长期强行侵占国有、集体、他人林木林地,并实施团伙式的盗伐滥伐,以及恶意阻挠他人合法生产、采伐的“林霸”类黑恶势力。
(四)渔业捕捞方面,组织使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捕捞,在海洋伏季休渔、非法电毒炸鱼、非法收购渔获物,在渔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划海为界、组织渔船越界捕捞谋取利益、以暴力争抢渔场、抢占强占捕捞水域的“渔霸”类黑恶势力。
(五)插手渔事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活动中阻挠开发、非法使用、敲诈勒索、强行霸占等“海霸”类黑恶势力。
(六)插手港口工程建设,利用掌握的港口资源捞取个人利益,监守自盗、大肆挪用或侵吞、截留港口资金,违规收取休渔期停船费、看船费等“靠港吃港”类涉黑涉恶问题。
二、举报须知
(一)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二)“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三)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寄件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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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海城区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北海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陈文宝
校对丨韩漫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