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转变”  | 监地协作帮助无户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家”

政务   2025-01-07 16:01   内蒙古  


家是倦鸟归林,是落叶归根,是千辛万苦的团圆。刑满的钟声敲响新生的鼓点,急切的脚步叩响着归家的石板路,然而,她的家又在何方?

罪犯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服刑期间,高某表现良好,经过多次减刑,服刑近20年的她终于要出监回家了,本应高兴的她却心中充满焦虑……

经过监狱排查并与高某多次谈心谈话,原来高某焦虑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是无户籍人员,她不知道出监后该回到哪里?

高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因为超生加之高某是女孩,便没有为其上户口。高某成年后,嫁到了外地,后来高某离婚并结识了第二任“丈夫”,在一次与其争吵时将其杀害。

刑满释放对接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从监狱到家做到无缝衔接,杜绝刑满释放人员直接走向社会违法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监狱将高某的问题列为矛盾化解的突出案例,并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化解。

为了掌握更多的信息,监区民警、科室、监狱领导对高某进行谈话,进行分析研判,同时联系了高某出生地司法局、高某结婚时的户籍所在地、高某父亲及妹妹所在地司法局,询问哪里能够接收高某。最终经过上百次联系以及地方司法局合作,高某姐姐户籍所在地——额尔古纳市司法局愿意接收高某。监狱决定将高某送至额尔古纳市司法局进行刑释对接。

对接完成后,司法局工作人员告知了高某注意事项,并告知其随后可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至此,高某终于有了户籍,终于有了一个“家”可回。

内蒙古第二女子监狱始终深入排查矛盾化解风险,根据每名罪犯具体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顺利融入家庭、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内蒙古第二女子监狱将继续加强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对接工作,多措并举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监狱工作“十个转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内蒙古第二女子监狱  陈康琪)

END

终       审丨张国臣

复       审丨孔繁敏

初       审丨苏方崇

责任编辑丨 韩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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