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文摘   2024-10-12 19:26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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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江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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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院简介

(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现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相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类),其中有25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1大学科门类。

(二)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直属长江大学的26个教学院部之一,学院承担着长江大学法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和学科建设工作。法学教育始于1994年,是最早一批开展法学教育的湖北省属高校。2015年获批法律硕士(省属高校第一家法律硕士授权点),2018年入选荆楚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省级项目), 2021年法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始于2005年,2018年获批社会工作硕士(MSW)授予权,设有荆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研究生工作站(省级平台),学校社工专业以司法社工、救助社工为重点,注重协同育人、服务地方,侧重于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灾害救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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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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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确认:以考生选择的考点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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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法律硕士 (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2.法律硕士(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3.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三)复试时间

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长江大学法学院网站复试信息发布。

(四)复试内容

1.法律硕士:

复试内容:外国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加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2.社会工作硕士:

复试内容:外国语,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加试:社会政策概论,中国社会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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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书目

(一)法律硕士为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内容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大纲。

(二)社会工作硕士

社会工作原理参考书目:

1.王思斌,《社会工作导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3(2022.12重印)

2.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 1

3.风笑天,《社会研究方法》(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5

社会工作实务参考书目:

1.许莉娅,《个案工作》(第二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2(2023.12重印)

2.刘梦,《小组工作》(第二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1(2020.12重印)

3.夏建中,《社区工作》(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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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费

法律硕士与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全日制: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12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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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助研、助管”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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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

未尽事宜以《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为准。




END

编辑|何梦秋

审核|刘依强 朱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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