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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集中式”阵地建设,打造“规范化”办案场所
南靖县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晰岗位职能职责和法律依据,增设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作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实现案件统一受理、办理。对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聚焦行政复议案件接收、审理、听证、阅卷、调查、调解、档案存放等环节,推动场所硬件标准化,安装配备电子监控设备,添置数码录音电话、一体化复印扫描设备,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行政复议各项功能有效发挥。
二、规范“制度式”办理流程,成立“专业化”办案队伍
南靖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做到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办理,全面落实调查取证规定,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各项权利,综合研判作出决定。南靖县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由南靖县司法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工作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组成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工作组,落实法律咨询购买服务制度,聘请专业顾问律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采取跨股室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围绕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基础规范标准、事实认定、适用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办理意见,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效增强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三、畅通“多元式”调解渠道,推进“高效化”办案流程
南靖县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和网络体系,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成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中心,合理整合资源,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选聘专职调解员4名,采取“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当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办案模式,变被动为主动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调解结案比重,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以机制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推动行政争议源头联动少诉,充分发挥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实现“源头防讼、诉前减讼、诉中化讼、诉后息讼”全过程的诉源治理,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互信”桥梁,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实现“双赢”。
南靖县充分配置资源,对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工作实现由一位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两项业务工作在并行基础上保持紧密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将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反馈给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点与面的监督覆盖,充分发挥复议“事后”监督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前事中”全流程监督作用,从而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重点业务中充分运用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坚持行政复议个案纠错、类案纠偏,倒逼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达到“以点带面、纠正一件、规范一片”的监督效果。
来源丨法治南靖
责编 | 洪辉
校对 | 蔡越华
审核 | 雷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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