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一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吊运货物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

民生   2024-12-12 19:55   宁夏  

一、案情简介




      2024年3月31日9时21分许,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宁夏某某硅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吊运货物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调查。经查,电焊工陈某斌违章作业,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没有指挥人员现场指挥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在起重机停止运行时未按下停止按钮,未将起重机遥控器放置在安全位置,在作业过程中误触发遥控器按钮,被吊重物侧移对其挤压,导致其本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一致认定:宁夏某某硅业有限公司“3.31”起重机械吊运货物挤压事故是一起起重机吊运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的一般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二、查处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对穆某勤、穆某、穆某杰、王某虎、邵某、陈某斌等6名事故发生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穆某勤、陈某斌2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鉴于陈某斌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对王某虎给予通报批评;对穆某、穆某杰、邵某3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对宁夏某某余热发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某某硅业有限公司2家事故发生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处以罚款17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例分析




      此次事故发生,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没有指挥人员现场指挥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在起重机停止运行时未按下停止按钮,未将起重机遥控器放置在安全位置,在作业过程中误触发遥控器按钮,被吊重物侧移对其挤压,导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为涉事相关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对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等。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进行整改,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一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完善岗位风险因素辨识和现场危害因素管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岗位工作,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三是要加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

来源:中卫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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