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交流合作协议

政务   2024-12-30 15:4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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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四川高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替代性争议解决交流与合作协议》,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签约仪式上发表视频致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司长伊格纳西奥·德·卡斯特罗,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参加签约仪式。

王彬颖表示,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和四川高院将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委托调解、人才培养、公共宣传等方面开展合作。产权组织相信,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有助于妥善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期待双方的合作在未来取得丰硕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表示,此次签约将进一步推动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严格保护,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平等保护,持续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持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四川高院王树江院长表示,四川法院愿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一道,以更加“公正合理”的目标、更加“便捷高效”的理念、更加“开放包容”的胸襟,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智慧。

四川高院刘学锋副院长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简称上海中心)负责人吕国强移交首批委托调解案件。四川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川省及成都市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吕国强表示,双方合作前期酝酿时间长达三年多,由于领导重视,合作取得了成功; 本次签约的重要特点是四川法院委托上海中心调解案件覆盖面广,包括四川省高院、中院、基层三级法院,案件数量和类型都有的变化,同时对合作中可能遇到问题作了明确安排。相信经过共同努力,双方合作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吕国强介绍,上海中心设立至今已五年,在各方的支持下,已经初步建立了与WIPO仲裁与调解规则相适应的规范、程序以及专家队伍,服务区域不断扩大和延伸,实现了调解与仲裁业务全覆盖,调解率与执行力高。尤其是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与中国法院建立了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替代性争议解决合作机制,处理了一批涉外的知识产权案件,受到中外当事人欢迎。

吕国强表示,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与中国法院合作的实践得到WIPO和国际知识产权界的高度评价。未来上海中心将继续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WIPO ADR服务体系推广和运用,及时解决各类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更好为中外企业以及IP相关利益方提供高效、优质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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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上海中心已受理中国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40余件,调解成功率约为35%;案件中商标58%、专利22%、版权和数字内容14%、商事纠纷4%和信息通信技术2%。案件所涉领域包括奢侈品和时尚44%、信息技术14%、机械工艺/设备12%、娱乐9%、生命科学7%和其他商业领域14%。当事人来自比利时、加拿大、中国、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韩国、新加坡、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等17个国家。



供稿: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宣传处)
编辑:刘雅文
审校:石磊
审核:聂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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