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地点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补贴时限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本县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咨询地点: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309室
咨询电话:0892-8838810
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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