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新出台,事关这项预收费!

文摘   2024-12-10 17:22   宁夏  


近日

自治区民政厅、发展改革委

公安厅、财政厅

等七部门联合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办法自2025年1月1日施行



《办法》明确——

👉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预付性质的“会员卡”“贵宾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预收的个人会员费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上年度月平均收费标准的4倍


👉养老机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养老机构责任;


👉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


了解政策全文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来源: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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