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为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现对春节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杭州临安某某烟花爆竹经营部
存在主要问题:
●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朱某某
存在主要问题: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移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王某
存在主要问题: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巴某某
存在主要问题: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移送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
沈某某
存在主要问题: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勿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这些行为不仅危及公共安全,还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哪些危害?
1.非法销售危害性: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2.非法储存危害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禁售禁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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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各地公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主城区禁燃禁售区域示意图
来源:杭州应急管理
值班编辑:莫予彤 一审:王婕
二审:陈潇夏 终审: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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