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公安交警严查酒醉驾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政务   2024-10-22 17:31   云南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泸西公安交警大队
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
进行严查严打
坚决遏制酒醉驾多发态势


为全力保障辖区交通秩序平稳有序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泸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查处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市民出行安全,为我交通安全筑牢坚固的防线。


行动中,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了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确保行动有的放矢。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秋季交通安全形势,合理调配警力,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主要路口等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精准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辅警还积极向驾驶员宣传酒醉驾的危害及后果,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下一步,泸西公安交警将持续施重拳、零容忍,加大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关于酒驾需要大家知晓的几点知识

问: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吗?

答: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而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水就能冲淡,喝完酒之后,酒精在体内有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驾驶人喝水无法有效冲淡酒精含量。

问:酒量好,不喝醉就没事?

答:要知道不是自己感觉醉才是“醉酒驾驶”,按照法律规定,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以上不满80mg的,属于饮酒驾车,要接受行政处罚;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即属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领驾照。

问: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

答:血液里酒精的代谢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但每个人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为保证安全,喝完酒尽量隔48小时以上才能开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触犯刑法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泸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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