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 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同时,劳动节后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同时,国庆节后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4:00~17:00时。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生产、防疫等各项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总 监 制:姜 颖
◆复 审:朱文强
◆初 审:李巧玲
◆编 辑:梁恩鹏
◆信息来源:大兴安岭日报
◆投稿邮箱:thxc6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