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榜样】刘福红:以检察之名,书写属于他的荣光(第八期)

文摘   2024-09-24 16:19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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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历史厚积成书,日月琢磨为笔,中华民族的航程中从不缺少灯塔,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也从不缺少星辰。他们,或是在各自领域内默默耕耘的普通人,又或是在史册中镌刻辉煌的名士。当我们向榜样看齐,深刻领悟何为坚持、何为奉献,我们才能遇见光、追逐光、成为光、散发光。

新时代的青年,更应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青春奋斗的鲜明印记。为树立青年榜样,展现青春风采,禄劝团县委推出“青春·榜样”系列专题,陆续展示禄劝县各行业各领域内勇于担当、不懈奋斗的青年典范。每一次开篇,都是对榜样精神的致敬;每一期分享,都是对青春梦想的鼓舞。“青春·榜样”与你共赴这场关于成长、梦想与奋斗的盛宴!


  刘福红,1989年1月出生,云南禄劝人,2014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他忠诚履行法律监督之责,全力推动禄劝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迈向新高度,用心完成院党组交付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多次获得表彰奖励,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


履职敬业,甘为检察“螺丝钉”

自入职禄劝县人民检察院以来,刘福红先后在院政治部、办公室、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得到锻炼。他秉持着对组织安排的绝对服从、对组织的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心履职尽责,始终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从不说苦也从不抱怨,他以忠诚和奉献,奔赴每一个需要他的岗位,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司法事业的热爱与担当。


积极上进,争做办案“小能手”

成为检察官四年以来,刘福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责任,那一千余件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是他心血的结晶;那5件再审检察建议,是他智慧的闪光;那4件移送上级院提抗的案件,是他担当的见证。他对所有案件严把质量关,无一错漏,仿佛一位严谨的工匠,精心雕琢着每一件法治作品。

办理某民事纠纷案件中,刘福红审查案件材料过程中敏锐地发现关键证据存在问题,随后他多次走访调查,在法治的田野上默默耕耘,最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踔厉奋发,笃学善思勇争先

近年,他牵头申报的2件案例获评市级典型案例,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获评最高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典型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入选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及百案评析案例,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同时获评市级和最高检典型案例并登载《检察日报》。

此外,协助最高检数字检察拍摄的《为千年摩崖石刻撑起“数字保护伞”》获最高检数字检察公众号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展播。


牢记初心,检察为民护民生

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路上,刘福红成功办理了某公司拖欠环卫工人工资等多起涉及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案件,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受家暴妇女等撑起了法治的保护伞。面对这些案件,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犹如一位睿智的协调者,积极奔走于各方之间,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决心,让所有案件在检察履职的推动下均圆满解决。


省身自律,规范执法慎用权

刘福红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从检察办案到综合履职,他就像一座坚实的桥梁,连接起公平正义与人民的期盼,又似一盏明亮的灯塔,为弱势群体指引着维权的方向。他用自己的努力与奉献,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他坚定的信念、高尚的品德、务实的作风,展现出禄劝新时代优秀检察青年的卓越风采。


视频丨罗   遥

编辑丨郭伟华

校审丨矣勍伸

终审丨卢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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