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公开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充实湘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新组建的湘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湘东区公开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3.年龄:48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2022-2024年度)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止报名时间仍与其他部门签订有服务期未满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起至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湘东区城市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邹君,电话:1887099859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和委托他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关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三年年度考核(2021-2023年度)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选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湘东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要求: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考,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和区城管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相同分数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考察,由区城管局党组研究议定。区城管局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产生职位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都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调用:拟调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时,对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有疑问的,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9-3437009(湘东区城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3707993998(湘东区城管局督察股)
附件:
1.湘东区公开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湘东区选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报名表
萍乡市湘东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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