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火灾造成19人死亡”?
“重庆巫溪一民房爆炸致4人遇难”?
“廊坊大城烟花爆竹厂爆炸了”?
……
近年
各地关于事故的谣言屡见不鲜
请注意,这些都是假的!
2023年12月30日19时47分许,山东青岛一保税仓库起火,引发网友关注。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青岛火灾相关视频,并配以“火灾造成19人死亡”“恐怖”等文字,此系谣言。
经查,网民康某某在网络上得知在某知名网络平台创作发布文章,可以根据阅读、评论、转发数量等获取收益,为了获取更多流量,赚取更多收益,康某某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手机上利用AI应用自动生成文章,编造重庆巫溪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的谣言,并在某知名网络平台发布。2023年12月28日,康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梁平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12月31日,据廊坊网警微博称,2023年12月30日,河北廊坊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合大城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对网民潘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潘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3年12月,四川绵阳经开区居民张某在微信群中发送一段视频,声称是绵阳某公司爆炸视频,引发网络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该视频系9月21日河北沧州爆燃事故视频,张某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绵阳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
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
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不造谣、不传谣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