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地回迁选房通告

政务   2024-10-15 17:2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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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0月15日)
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发布
东甘河村回迁选房通告
选房有关事宜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0月28日(每日8:00开始预审登记,8:3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4: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选房工作具体安排如图:


二、选房地点


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选房顺序卡等相关资料,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四、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东甘河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东甘河村选房顺序卡》所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楼号、单元号、层数、房号,一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即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东甘河村选房结果确认单》,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五、选房程序


东甘河村选房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房人应遵循高低搭配原则,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大于8套(含8套)的可选择4套房源,在选房现场所公示的房源展板上高区选择二套房源,在低区选择二套房源;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大于6套(含6套)的可选择3套房源,在高区选择二套房源,在低区选择一套房源或在高区选择一套房源,在低区选择二套房源;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大于4套(含4套)的可选择2套房源,在高区选择一套房源,在低区选择一套房源;选房人应安置房屋总套数小于3套(含3套)的只可选择1套房源,在高区或低区任意选择一套房源。如相应区域无房可选可在对应区域选择。户内签订分割协议的,由户内协商遵循以上原则。

第二轮选房:在首轮选房剩余的房源中进行第二轮选房。选房人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剩余安置房以抓阄方式一次性确定。

1.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若在第一轮回迁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轮选房权利,直接参加第二轮抓房,选房人两轮选房均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选房行为结束后,现场公开宣布。

六、委托办法


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联系东甘河村村委会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

(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

(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村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村两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东甘河村村委会确认《委托书》。

4.办理委托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7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5.办理委托地点:东甘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福齐 联系电话:18792799360


来源:“长安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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