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富民县医疗机构(核准类)和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政务
2024-09-30 21:54
云南
为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县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2〕57号)《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签约管理核准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30号)相关规定,富民县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医疗机构(核准类)和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工作会议,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2024年第三季度共有1家医疗机构(诊所)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共有1家医疗机构(诊所)通过审定。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及富民县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富民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68814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