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富民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政务
2024-12-31 14:16
云南
根据县委部署,截止2024年12月30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10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十四届富民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会前,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了向本人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及相关材料。会上,传达学习了县委书记周燕在听取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通报了巡察整改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有关县级分管(联系)领导出席反馈会议并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本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有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主责主业不到位;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有的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有的未能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巡察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反馈强调,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各方责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用好巡察成果,促进源头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巡察机构要积极发挥统筹督促作用,助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逐一对照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精准制定整改措施,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巡察中发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来源:清风富民
编辑:赵珺琪
审核:吉旭
终审: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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