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铜川照金召开。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主办,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天军、赵合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鸿沛,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车浩,铜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桂合,铜川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鹏,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鹤城,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朝霞,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娟,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西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常青等出席开幕式。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杜发全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宋桂合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铜川照金召开,充分体现了省法学会对铜川工作的高度肯定。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学习借鉴此次年会的智力成果,进一步拓宽法治思维,提升法学研究水平,为推动全市政法机关运用刑事法律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向大会作2024年工作汇报。会议还就增补理事、常务理事进行了表决,改选了研究会秘书长。决定增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玉明和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志军为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谭堃为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主题报告阶段,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车浩做了题为《疑难案件的刑法思考》的学术报告。车浩教授指出,事实与法律的相互作用是法律职业的独特之处,对规范的准确理解能够有效引导事实的认定;在法律效果存在多种可能性时,司法者应同时考虑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综合衡量后选择最佳方案;提高多元价值判断能力,对于提升法律职业的整体水平至关重要。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谭鹏,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合理分别对报告进行了精彩评议。
专题研讨阶段,以“案例法治”为主题,围绕“正当防卫与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犯罪”“金融与知识产权犯罪”“环境资源与网络空间犯罪”“诈骗类犯罪及其他类型案件”四个单元展开交流研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现场进行点评。
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是“正当防卫与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犯罪”,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鸿沛和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郝大明主持。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助理程阳在大会现场作了《李某某等3人正当防卫案——正当防卫时间要件的规范判断》的主题发言。铜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齐惠琴作了《刘某某故意伤害案——互殴型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行为如何认定》的主题发言。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王瑜作了《成某、赵某强奸案——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专门矫治教育》的主题发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郭涛作了《朱某寻衅滋事案——未成年人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少量财物行为的定性》的主题发言。发言完毕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德法,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陈婷,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肖楠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点评。第二单元的研讨主题是“金融与知识产权犯罪”,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宋志军和陕西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苗晓华主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李阳阳在大会现场作了《王某某等保险诈骗案——以虚假诉讼方式骗取保险人财物可以认定构成保险诈骗犯罪》的主题发言。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郭斌斌作了《白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收受客户资金不如实计入存款账目行为的认定》的主题发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吉鹏飞作了《被告人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的主题发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楠欣作了《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翻新产品是否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何认定》的主题发言。发言完毕后,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咸阳彬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刚,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兰迪,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宝鸡文理学院副教授赵林虎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点评。第三单元的研讨主题是“环境资源与网络空间犯罪”,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少英和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贺红强主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助理、四级主任科员王杰在大会现场作了《徐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荒地属性流变下权利人变更用地行为的司法认定》的主题发言。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周敏鸽作了《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中为他人代租土地行为的认定》的主题发言。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田宏伟作了《代某某诽谤案——公证保全的证据在网络诽谤案件中的运用》的主题发言。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作了《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适用问题》的主题发言。发言完毕后,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孙佰明,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斌,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汪鹏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点评。
第四单元的研讨主题是“诈骗类犯罪及其他类型案件”,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长冯卫国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常更生主持。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张晔在大会现场作了《莫某等人被控合同诈骗无罪案——息转本并要求超额担保及长期占有担保物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主题发言。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作了《李某诈骗案——行为人将所得款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无恶意挥霍如何定性?》的主题发言。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孙训示作了《朱某某、王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虚开行为的认定》的主题发言。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雷莉娜作了《刘某某等人盗窃案——“跑分”过程中“黑吃黑”行为的认定》的主题发言。发言完毕后,陕西康宁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海明,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郭靖,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讲师杨遇豪分别对上述报告进行了点评。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专题研讨环节结束后,大会进入到自由讨论环节。自由讨论环节由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长冯卫国主持,参会人员针对刑法有关罪名适用问题相互交流,展开了热烈讨论。闭幕式上,王政勋和田鹤城作闭幕致辞。本次年会从疑难案件出发,聚焦争议问题,进行理论阐释与争鸣,让鲜活的真实案例转变为推动刑法知识更新的源泉,使得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刑法案例的判断方法、思维模式以及区分技术得以更新,让人们对案例法治相关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大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成员和来自全省刑事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全省政法系统、律师系统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