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一公司,罚款10万元!

文摘   2024-10-25 20:03   湖南  


近日
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
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
被罚款10万元
并没收违法所得

今年5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通过衡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对某机动车检测公司上传资料进行审查,发现衡阳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在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有明显可见烟度,该机动车检测公司未终止检测,仍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测)报告。
针对这一违法线索,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将该案件交办给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进行立案调查。衡阳县分局的执法人员通过查阅机动车检测公司当天的检测现场视频,确认了该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对一辆白色面包车进行尾气检测时,车辆排放出的烟度清晰可见。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的相关规定,当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的黑烟或蓝烟时,应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并立即停止检测。然而,该机动车检测公司不仅未停止检测,反而在其出具的《在用车尾气检验(测)报告》中,错误地勾选了“车辆无明显烧机油或严重冒黑烟现象”,并判定外观检验合格。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认为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严肃查处这一违法行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该机动车检测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

此次案件的查处,不仅为机动车检测机构敲响了警钟,也提醒所有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机动车检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打击机动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行为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强平台巡查等非现场监管的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分享出去,让更多人看看!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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