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流有我】清流县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做实做优检护民生

文摘   2024-11-07 10:22   福建  

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自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清流县检察院聚焦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足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护耄耋老人合法权益

2024年2月,该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就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对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面对面交流座谈,县人大代表反馈县域部分乡镇存在农村老人无人赡养问题,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帮助解决好赡养老人问题。
收到意见建议后,该院检察官前往辖区乡镇摸排线索情况,发现某乡镇某村一名96岁老人共生育八名子女,但子女间因赡养问题产生分歧,导致该老人无人赡养。为查明具体情况,检察官先后到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了解老人子女的经济状况及具体信息,对其部分子女进行谈话。考虑到本案为家事纠纷,该院联合乡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赡养问题。经释法说理,次子当场表示其愿意独自承担起赡养父亲的责任,但部分子女仍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完全解决好老人的赡养问题,该院决定支持老人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近日,清流县检察院承办人对老人进行回访。老人目前都在次子家居住,生活有了保障,平常还能帮忙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

“检察+人社”携手解决农民工烦“薪”事
为切实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2024年4月11日,清流县检察院与县人社部门会签《关于共同推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双方就加强沟通协作、线索移送、法治宣传等工作达成共识。

就在协作机制会签后不久,清流县检察院就收到人社部门移送的一起59人讨薪案件线索。经了解,马某等59名工人受雇于清流县某木业公司,从事木制品加工等工作。2023年6月起,该公司开始拖欠工人工资,马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讨,一直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只能到镇政府和人社部门请求处理。
因该案人数众多,且为涉农民工讨薪纠纷,为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清流检察院立即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核实,该企业在当地经营多年,被拖欠工资的59人大多数是干了多年的“老员工”,企业也并非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经营确实遇到一定困难。该企业负责人对拖欠工资的事实无异议,且有积极协调资金尽快支付欠薪的意愿。
为减轻农民工诉累,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清流县检察院积极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在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清流县某木业公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59名农民工工资人民币91.8万元。

公益诉讼守护最美“半边天”
“妇女能顶半边天,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权益,不仅关系妇女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的这项监督非常有必要,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近日,县人大代表对清流县检察院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这样说道。
据悉,清流县检察院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中发现,辖区存在部分单位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普通岗位要求“男性”的情况。该院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遂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引导用人单位对招聘信息中影响平等就业的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者更改,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机制,加大对辖区内网络招聘网站的监督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辖区内发布的网络招聘信息进行全面筛查,整改招聘信息23条,组织辖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2场,促进企业招工信息合法合规,充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力度,清流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促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衔接,形成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合力,切实依法保护广大妇女合法权益。
来源:清流县政法委‍‍‍‍

编辑:吴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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