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重要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方式及批次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推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1.推免直博
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博士培养单位可在相关专业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目前此工作已经完成。
2.硕博连读
从我校在读的研二、研三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考核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3.“申请-考核”制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实施程序包括: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要求以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二)招生批次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拟分为两批次招生,一批次入学。即2024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次)招生和2025年春季学期(第二批次)招生,入学时间均为2025年秋季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
该批次拟招生460余人(其中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88余人),预计于2024年11月下旬启动报名,2025年1月内完成录取工作。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招生方式由导师确定)。
2.第二批次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第一批次招生情况后进行分配。预计于2025年4月启动报名,5月内完成录取工作。该批次招生方式原则上仅为“申请-考核”制。
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相应招生批次的通知。
三、招生学科专业、导师及计划分类
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及计划详见相应批次博士招生报名通知中的招生专业目录。部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学科专业表示其是学校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毕业时学位证书上的“学位(学科专业)”名称以云南大学学位办规定和备案为准。
(二)招生导师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考生在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导师和学院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确认符合报名条件。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为外聘博导。
(三)招生计划分类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国家下达各类专项计划、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1.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没有特别注明的招生计划均为普通计划。
2.国家下达各类专项计划
包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高校科研机构联培博士计划等。具体学科专业、导师、报考要求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信息为准。
3.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包含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s.ynu.edu.cn)以及西南联合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wugs.ynu.edu.cn)公布为准。
经报考、录取为云南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含科研博士)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为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由云南大学颁发。
四、学习方式与年限、报考类别
(一)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通过“推免直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加博士阶段学制一般为6年(“2+4”模式或“3+3”模式)。最长学习年限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11 非定向就业”和“12 定向就业”两种。选择“11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12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须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大学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一律不得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合同就业。
“推免直博”和“硕博连读”只能选择“11 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考生根据专项计划要求选择报考类别。部分学院对考生报考类别有要求,请考生关注相应批次的博士报名通知和招生专业目录,确保符合报考条件,正确填报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在各批次的博士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五、报考条件
考生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历学位要求(满足其中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注意:除满足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考生还须符合各博士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前置学科专业、考生来源、报考类别、外语及学术水平等具体要求)和有关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具体以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公布的各批次招生通知为准。
六、报考流程
(一)以“推免直博”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执行。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关于招收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此文另发)执行。
(三)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流程按照《云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X批次)》(此文按招生批次另发)执行。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提交材料2个阶段。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147号),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标准为135元/人·次。同时,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博士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报名信息无效。
七、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各博士培养单位将根据招生方式和招生批次,按照学校博士招生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博士招生实施方案,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对于报考的学生,各博士培养单位将组织专家导师组,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遵循综合评价、品德为先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各博士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组成相关领域(行业)专家考核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进行全面考核。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前沿理论、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综合考核组中一般应包括具备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等。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报告、科研工作汇报、抽题作答、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等,具体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八、体检
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未达到体检要求的,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各博士培养单位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11 非定向就业”和“12 定向就业”两种,根据考生填报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专项计划规定为准。录取类别为“11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一律不调取档案。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dxsc.ynu.edu.cn)查询。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以及境外就读考生无法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培养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学费、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学制标准为: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按照不同录取方式(“申请-考核”学制4年,“硕博连读”学制3-4年,“推免直博”学制5年)执行。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0857)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总计40000元。
2.(0352)社会工作、(0751)气象、(0860)生物与医药为新增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费待审批备案,不超过15000元/生•学年,学制4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为准。
十一、校区、住宿及费用
(一)校区
我校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各院系所在校区考生可登录各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通过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二)住宿及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2.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云南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http://www.stuhome.ynu.edu.cn)公布为准。
十二、其他
(一)入学时间
两个批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学时间以学校校历安排为准。
(二)毕业生就业
录取类别为“11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类别为“12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在职考生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应提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虚假填报工作状态信息造成不能报考、无法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考核或无法被录取的,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云南大学学校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联系电话:0871-65033837
邮箱:yuyzb@ynu.edu.cn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微信公众号: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解释权归云南大学研究生院。考生应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该章程相关内容,通过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表示考生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云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全部内容。若遇政策变化,我校招生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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