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山西三地人事任免,1名副县长因工作变动请辞

文摘   2024-11-09 17:15   山西  


—— 太原市 ——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6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新喜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尖草坪街道工委主任;

免去:

武润秀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尖草坪街道工委主任职务。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6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乐敏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王志强同志为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祥雨同志的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6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新民同志的区监委副主任职务。



太原市尖草坪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6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焕平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  晋城市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祁惠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11月5日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祁惠玺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免去:


郭健同志的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伟等同志请辞

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1月5日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李伟、杜晓鹏、张圆圆、陈铭钟、赵振清、段怀明、郭锋7名同志提出,因工作变动和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该7名同志政协第七届高平市委员会委员的请辞。

——   长治市  ——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戴锐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戴锐因工作变动辞去沁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十八号)


经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魏小祥为沁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现予公告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十九号)


经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郭慧斌、李慧为沁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十号 )


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沁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接受胡亚明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胡亚明的沁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同时,确认李凯的代表资格有效。


沁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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