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我县召开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县安排,经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县发展改革局决定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二、听证会地点
县发展改革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要点
(一)繁峙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主要内容
1.日间起程价5元/2公里,超出2公里后按1.4元/公里计价;
2.夜间起程价6元/2公里,超出2公里后按1.6元/公里计价;
3.单程超过2公里后加收白天0.7元/公里、夜间0.8元/公里返程费;停车等待计费标准为白天0.3元/分钟,夜间0.4元/分钟;
4.10公里后(含10公里),基本运价和返程空驶补贴综合调整为:白天2.4元/公里,夜间2.6元/公里;
5.夜间时间:5月1日(含)——10月1日(不含)20:00至次日晨7:00;10月1日(含)——次年5月1日(不含)18:00至次日晨7:00;
6.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县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临时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7.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必须严格执行计价器收费制度,计价器显示金额精确到角。
(二)建立基准运价上下浮动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为基准运价。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繁峙县巡游出租汽车市场供应、驾驶员收入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监测和分析制度。在巡游车运营成本、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及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发生明显变化时(综合运营成本明显上涨或下降),繁峙县巡游车公里运价可以在基准公里运价的20%以内上下浮动。
当燃料价格、车辆保险、司机工资等变化导致巡游车运营成本明显增加或减少,基准运价上下浮动机制不足以化解运价矛盾时,由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提出基准运价调整申请,报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县发展和改革局会按照价格调整程序对巡游车基准运价进行调整。原则上两次基准运价调整之间时间间隔不少于三年。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名单(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一)消费者代表(7名)
付淑梅、李存莲、石青青、田志华、武高青、许卫东、原栋
(二)经营者代表(2名)
高丽丽、侯文波
(三)利益相关方(3名)
高毕升、魏占军、杨慧军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韩立华(政协委员)、左彩丽(人大代表)
(五)部门代表(1名)
赵光明(交运局)
(六)听证人(3名)
单海军、杜利春、梁苗
(七)旁听人(2名)
郑二军、赵宏伟
五、听证会注意事项
1. 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 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 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 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特此公告。
繁峙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