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
“第五批报废车辆以旧换新”活动方案
为推动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增长,拉动汽车报废换新消费增长,区商务局联合中国银联海南分公司,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共同开展“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此方案为活动具体实施细则。
一、核补对象
对活动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内上牌的龙华区个人消费者给予以旧换新补贴。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三、补贴额度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海南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2000元以旧换新补贴,补贴车辆总数2400辆,可与2024年海口市龙华区“第四批购车直补”叠加申请。
四、补贴条件
龙华区个人消费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在云闪付APP【海口市龙华区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实名申领补贴。
(一)报废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的登记地址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内。
(二)报废车辆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将本人名下的非营运性燃油或新能源小客车(不含专项作业车)予以报废,将车辆所有权予以注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三)购买新车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消费者身份证姓名须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消费者姓名一致。
(四)销售企业范围:在海口市龙华区登记注册、纳税的汽车销售企业。
(五)新车上牌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内完成登记上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六)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月2日10:00-2025年1月10日17:30前(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五、补贴形式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海口市龙华区汽车以旧换新”,进入小程序后,在“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同名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已绑定云闪付APP)。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二)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报废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三)申请人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申请人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需在海口市相关银行开户)。
七、补贴流程
(一)购车人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龙华区购车补贴”小程序,进入“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专区,购车人需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购车发票、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之后申领补贴。
(二)购车人在云闪付APP“龙华区购车补贴”小程序内“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行驶证、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银行卡交易小票(若有)、购车合同(若有)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借记卡账户信息(已绑定云闪付APP)。
(三)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龙华区购车补贴”小程序“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专区查询审核进度。
(四)审核部门将对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等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若可以补正的,购车人可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
(五)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打入购车人本人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购车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本人绑定的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
(六)活动结束后,银联提供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总结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行驶证信息等相关数据。
注:本次活动以购车人上传材料至云闪付APP“龙华区购车补贴”小程序“龙华区第五批汽车以旧换新”专区的申请受理时间内为准。购车人需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度较高的证件图片。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需购车人重新上传材料。2025年3月底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符合申请条件购车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八、补贴规则
(一)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了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政府财政资金针对开展以旧换新的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
(二)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在本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购车人下载云闪付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1辆汽车的以旧换新补贴即活动期内每名购车人限申请1次(1辆车)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四)通过龙华区官网公示补贴发放信息。
(五)申请政府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购车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企业与个人,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索涉及本方案已拨付的所有补贴资金,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力。
(六)活动期间,汽车销售企业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
(七)商家应认真履约、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做好过程监管及专项审计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汽车经销商和购车人购车补贴申领详情(包括:购车人姓名、交易金额等信息)。
九、截止时间
原则上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17:30,逾期不申领视为放弃补贴。受补贴总额控制,总额内按消费者审核通过先后顺序发放车补金额,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联系电话:0898-66569308(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所有。
一审:唐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