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开展重点防火部门“消防灭火器材实践操作演练”活动

文摘   2024-11-08 18:28   内蒙古  

为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夯实安全防范、扑灭初期火灾应急反应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安委会关于全国第33个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要求,11月8日,集宁师范学院开展重点防火部门"消防灭火器材实践操作演练"活动。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拓俊杰,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集宁师范学院消防副校长)李宁,副支队长邢慧峰参加本次活动,相关部门、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演练。活动由校园安全管理处负责人张军儒主持。

拓俊杰在讲话中强调:安全重于泰山,通过演练,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认真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心中有数,在火灾发生时,要能够迅速、准确地使用灭火器材,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三是要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应对火灾,在火灾发生时,要相互帮助,共同应对,确保大家的安全。

李宁围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强调要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隐患,会扑灭初期火险和疏散逃生,要把消防宣传做到位,保护好师生的安全,确保校园平安。


活动现场,全体师生在指定地点集合,消防救援支队宣讲员讲解了灭火器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对如何使用灭火器有清晰的认识。随后,全体师生分批有序进行实操演练。

此次“消防灭火器材实践操作演练”切合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宗旨。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敲响安全的警钟,为创建平安校园不懈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推动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 集宁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

供稿:校园安全管理处

本期编辑:边淑杰

责编:孙晓青

初审:葛晖

复审: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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